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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恩怨就应该一比勾销吧,请不要杀其他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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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23: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听我妹天那个边说她一上线就被杀。

我想说的是第一我的号已经没了,我也从那后没挂过一个号,所以请不要用某某某是我的小号为借口杀人。

第二,天那个边虽然是我妹妹,但是从没给过我物资,我想你们杀她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妹妹(比如宝糖)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牵扯进来呢。我想我们连想都没想过要去杀那些与你们有关的无辜的人。

第三,以前的恩怨我不想说谁对谁错,也许这里面根本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你们杀我们的人,我们杀你们的人,理所应当。只是,我想牵扯到那些无辜的人总是不好的,江湖虽然没有对错,总有人心,总会有情义。

第四如果你们知道天那个边不是我的小号,而因为报复我杀她,我想没那个必要。如果你是因为她加入的门派杀她,那与我无关,继续杀好了。

我承认你们很强,但是那只是因为我从没玩过游戏,也有可能你们真的很强,但是我想这个世界强权不是衡量事物的唯一标准,还有很多其他的人心、公平等等。战斗可以继续,但是别牵扯无辜。。虽然这一切早已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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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04: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出自哪个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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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0: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重庆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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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4: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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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16: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但有一点,你们之间的恩怨千万不要牵涉到其他无辜的人。

我这号,既不是谁的小号,也非其他任何人的帮手。

但我一上线,就被放荡杀了。原因就因为我加入了蝴蝶谷。

我不想要什么报仇,我只会在我心里鄙视这种行为。

一句话,大家在一起玩,也是种缘份。请你珍惜~!!

如果还有这种事情发生,也只能说明这种人是小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5 16:29: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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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3: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兮说的好!  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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