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4326|回复: 11

我和侠剑——侠剑江湖五周年有奖征文活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15 02: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三笑不留情 于 2017-8-17 01:10 编辑

5周年.jpg
         江湖风云出我辈,浮身日月剑琴催。
  皇图霸业终尘土,烈焰雄心化酒杯。
  暮气萧萧如血溅,惊鸿飒飒逐烟飞。
  兴来自去江湖*,不问人生有几回?


    五年前侠剑新开,五年后的今天,我们携手创造了江湖中一个又一个的精彩,侠剑走过春夏秋冬,走过天涯海角,而今,仍有你同行。
   五年中,您一定有过许多迫不及待想与大家分享的故事:也许是湖友的风采;也许是江湖中的趣闻佚事;也许是在江湖中被感动的瞬间;也许是在江湖中的爱恨情仇;也许是您对江湖的无限畅想.....
   这些欢乐和精彩或天马行空的故事,都是您与侠剑江湖之间的珍贵财富,值此侠剑江湖5周年庆之际,侠剑真诚的邀请湖友们一同分享混迹于江湖的美好时光与奇思妙想。现在参与活动有丰厚奖励哦!,江湖大神、虾米达人、路过党、酱油党、潜水员们.....你们还等什么呢?赶快敲起键盘,赶紧来发帖吧!
   你有故事,那么,我刚好有空听~~~~~~


【参与形式】
   在【舞文弄墨】版内发表参赛主贴,并在标题注明【我和侠剑】,文体不限,不少于500字,内容丰富且图文并茂为佳。
    如:我和侠剑--XXXXXXXXXXXXXXX(标题)

【活动时间】

  征文起止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28日。

【活动奖励】


      参与奖:30元宝。
   优秀奖:100元宝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仿冒和抄袭他人作品。如因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  生,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征文中所涵盖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解释权归侠剑江湖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侠剑江湖所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5 1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无字数限制,我是否只可写一个标题?~~~~~~~~
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5 18: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意思又是老游戏,没点新意,不过骗个元宝我是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来生 发表于 2017-8-15 18:43
若无字数限制,我是否只可写一个标题?~~~~~~~~
哈哈哈

内容丰富且图文并茂为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0: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少爷 发表于 2017-8-15 18:59
没意思又是老游戏,没点新意,不过骗个元宝我是会的.

你来个有新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5 22: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一定要参加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5 22: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配个图献献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14: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8 15: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你辛苦了。不光要自己顶,还要自己写一个才行。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15: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来生 发表于 2017-8-18 15:06
小弟你辛苦了。不光要自己顶,还要自己写一个才行。加油!

大哥,来不了了,心还没回来,只有靠大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地图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8-2022 | 侠剑江湖论坛  版权所有 | GMT+8, 2024-11-18 08:3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