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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禁“平沙落雁”会员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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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1: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查“平沙落雁”多次在聊天室利用隐身特权偷袭新人,残害新手!严重违反江湖规定!

现站长研究,监禁此人账号,直到本人在论坛公开发帖承认错误并向新人道歉后释放!


借此警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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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平沙狗,你也有今天,你不知道杀了多少新人了,以前我新人的时候你杀了我10次有的,那个时候没新人保护规定!现在你除了杀杀新人,用用刀子,还会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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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1: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禁三天时间,现给予释放,望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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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00: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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